關于印發《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關于特色產業園區高質量發展的支持政策》的通知
關于印發《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關于特色產業園區高質量發展的支持政策》的通知
滬虹商管〔2025〕47號
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戰略要求,發揮虹橋商務區多重國家戰略疊加賦能優勢,提高經濟密度和產業強度,提升優勢產業的集中度、顯示度、美譽度和競爭力,實施產業“高原”“高峰”計劃,重點打造一批產業集聚度和顯示度高,示范引領效應強的標桿產業園區,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管委會、閔行區政府、長寧區政府、青浦區政府、嘉定區政府制定了《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關于特色產業園區高質量發展的支持政策》及其申報指南,現印發給你們,請按照執行。
??附件:1.《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關于特色產業園區高質量發展的支持政策》
??附件:2.《2025-2026年度關于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特色產業園區高質量發展支持政策的申報指南》
??上海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管理委員會
??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政府
??????????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政府
??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政府
??????????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政府
??2025年5月30日
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關于特色產業園區高質量發展的支持政策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戰略要求,發揮多重國家戰略疊加賦能優勢,把區位優勢、交通優勢轉化為促進產業發展的動力,提高經濟密度和產業強度,提升優勢產業的集中度、顯示度、美譽度和競爭力,實施產業“高原”“高峰”計劃,重點打造一批產業集聚度和顯示度高,示范引領效應強的標桿產業園區,做實以商招商和產業鏈招商,以點帶面,聚焦突破,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根據《上海市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專項發展資金管理辦法》(滬虹商管〔2024〕9號)和《上海市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專項發展資金使用管理實施細則》(滬虹商管規〔2024〕1號)有關規定,制定本政策。
??一、支持對象和基本條件
??本政策重點支持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以下簡稱“商務區”)151.4平方公里范圍內新建的特色產業園區。具體是指圍繞提升“大商務、大會展、大科創”等核心功能目標,聚焦總部經濟、數智產業、生物醫藥產業、新能源產業、低空經濟、生產性服務業、智能汽車等領域,以深耕優勢產業、做強主導產業、布局新興產業;打造明星產業項目、建設大科創功能、完善產業生態等為目標而新建設的產業園區。
??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產業園區可提出申請,虹橋商務區管委會對通過區級初審的項目組織審核。
??(一)確定的載體空間范圍。通過簽訂協議等方式,明確空間范圍、建筑面積、產業主題。產業主題須明確具體行業領域和細分賽道,或其他特色主題,避免多而雜。
??(二)專業的運營管理團隊。各片區可自行組建團隊運營,也可鼓勵樓宇資產方建立專業運營團隊,或與第三方合作運營,運營管理團隊具備產業運營能力,無違法違規行為。
??(三)相對穩定的租金標準。可由產業園區運營主體整體租賃建設運營產業園,也可由產業載體資產方自行建設運營。需通過簽訂協議的方式,明確園區載體的租金標準,并在政策期限內保持穩定,非經協商同意不可隨意調漲租金。
??(四)明確的產業發展目標。制定特色產業園區發展規劃方案,提出建設功能平臺、引進產業促進機構、集聚龍頭企業和上下游產業的計劃,以及園區經濟發展目標。方案經商務區管委會和所在片區認可并簽訂合作共建協議。
??二、主要支持內容
??根據產業園區的產業規模、企業數量、產業生態建設、運營管理水平等情況,對申報主體給予每年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人民幣的支持。
??(一)公共配套服務建設獎勵
??1、建設產業展示、公共實驗室、共享研發平臺、會議室、公共食堂、健身房等公共配套項目,依據能級、品質和實際使用效果,給予最高150萬元的營商環境獎勵。
??2、為園區招商開展政策宣講等活動,或為入駐園區的企業組織會議論壇、行業沙龍等活動,依據實際成效,給予最高150萬元的品牌影響力獎勵。
??公共服務配套項目建設方案,須事前經管委會審核。
??(二)運營獎勵
??1、園區總入駐企業數不少于10家且符合園區主題的企業數占比達到70%(含),給予招商獎勵,其中:占比為70%(含)-80%的獎勵60萬元;占比為80%(含)-90%的獎勵80萬元;占比為90%(含)以上的獎勵100萬元。
??2、符合產業主題的重點企業數量每增加5家,給予20萬元獎勵,最高100萬元。
??3、根據產業載體去化面積規模,給予產業集聚獎勵,按照每平方米250-600元,總金額最高不超過1500萬元的標準進行獎勵,獎勵金額根據用地類型、載體品質、產業能級、經濟成效等維度綜合評定。
??重點企業包括但不限于:(1)獲得國家級、市級或商務區總部企業稱號的企業;(2)獲得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或上海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稱號的企業;(3)市區級企業技術中心、高新技術企業;(4)世界500強企業、中國200強企業、上市企業,及上述三類企業全資子公司;(5)年度營業收入不低于2億元的企業,其中服務業企業營收不低于5000萬元的企業;(6)其他有行業影響力和競爭力的企業。
??三、附則
??1、同一特色產業園區在享受政策支持時遇到重復事項的,不可重復申請。
??2、本政策實施過程中如遇國家或本市頒布新政策,或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文件有變動的,將根據最新規定進行調整。
??3、對存在弄虛作假、串通作弊、虛報冒領、截留挪用等違規行為的單位和社會中介機構,取消其申請支持政策的資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4、本政策由上海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5、本政策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2025-2026年度關于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特色產業園區高質量發展支持政策的申報指南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戰略要求,發揮多重國家戰略疊加賦能優勢,重點打造一批產業集聚度和顯示度高、示范引領效應強的標桿主題產業園區,促進商務區產業高質量發展。根據《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關于特色產業園區高質量發展的支持政策》(以下簡稱“支持政策”),特制定本申報指南。
??一、申報條件
??(一)特色產業園區空間載體總建筑面積原則上不低于5000平方米,不超過30000平方米。涉及多棟建筑的,須在相鄰區域成片規劃,單棟建筑的劃入面積不得低于總面積的60%。運營成效顯著、出租率連續6個月保持90%以上,可申請增加園區空間載體建筑面積,經評審后書面確認。
??(二)使用自有物業建設特色產業園區,要求產權清晰,5年內不得改變功能定位和用途;租用物業建設特色產業園區,要求租用期不得少于5年,在租用期內不得改變功能定位和用途。
??(三)園區運營主體應發揮整體運作、集中招商、產業鏈招商等優勢,確定顯著優于市場租金水平的租金價格,原則上須為市場標準交付的零租價格的80%以下。
??(四)可租用面積去化率要求。使用新籌建產業載體建設特色產業園區的,第一年不低于30%、第二年不低于50%、第三年不低于65%、第四年后不低于80%。對存量產業載體進行產業更新建設特色產業園區的,第一年不低于30%、第二年不低于40%、第三年不低于55%、第四年后不低于70%。
??(五)符合園區產業主題、與園區產業定位有強關聯、且實際工商注冊落地的企業租賃辦公面積,可納入去化面積計算范圍,享受支持政策。為打造產業生態和優化營商環境等目的自建或引進的功能性平臺、民非組織、商協會、產業引導基金等使用辦公面積可納入計算。
??(六)消防、環保等方面符合相關規定,可提供適合企業發展的工作環境、配套設施和服務功能。
??二、申報材料
??紙質申報材料需加蓋申報單位公章,用A4紙雙面打印,一式三份,按次序裝訂成冊并加蓋騎縫章(申報材料不退還)。
??(一)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特色產業園區申請表;
??(二)申報主體營業執照復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三)申報主體與市級或區級相關職能部門簽訂的合作共建協議,內容包含明確的園區經濟發展目標;
??(四)申報主體及運營團隊基本情況介紹:申報主體情況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時間、主營業務、經營情況、股東情況及組織架構等;運營團隊情況包括但不限于組織架構、主要負責人履歷、過往業績等;
??(五)園區發展規劃方案,方案應包括但不限于區域位置、發展優勢、產業定位、功能平臺建設等情況;
??(六)園區物業產權證明和消防驗收合格證明復印件,園區基礎設施和公共配套服務設施規劃方案及投資概算說明(若有),公共配套服務若屬于租用物業的,另需提供租賃合同復印件;
??(七)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特色產業園區專項發展資金申請表;
??(八)園區入駐或儲備企業情況總體介紹和詳細清單,內容應包括但不限于園區定位主導產業占比情況(企業數、面積、營收),入駐企業名稱、入駐時間、主營業務、經濟效益(營收、產值、稅收)、企業亮點特色等;
??(九)已獲得國家級、市級、區級特色產業園區、孵化器等授牌的營運主體在申報時應附交相關證書文件;
??(十)其他需要補充的材料。
??申報材料真實準確,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立即取消申報資格。
??三、申報程序
??(一)預審核
??1、初審。申報單位參照本申報指南填報《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特色產業園區申請表》,并按要求提供相關文件材料(材料(一)至材料(六)),報送至所屬區域(閔行、長寧、青浦、嘉定)指定主管部門(單位)初審,初審合格后由區屬主管部門(單位)出具初審意見,并報商務區管委會審核。初審不通過的項目,由區屬主管部門(單位)告知項目單位。
??2、審核。商務區管委會受理相關申報后,對申報方案進行資格審核和材料完整性、真實性、有效性審核,開展實地考察。由商務區管委會相關處室組織審核評估,提出初步意見,并報管委會黨組會議審定。
??3、公示。通過審核的特色產業園區名單在商務區管委會官網(http://www.shhqcbd.gov.c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由商務區管委會發文確認。特色產業園區自通過審核之日起有效期為5年,期滿后需重新申報。
??4、頒證和授牌。通過預審核的特色產業園區,由商務區管委會統一頒發特色產業園區證書及牌匾。
??(二)資金申報
??5、初審。申報單位參照本申報指南填報《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特色產業園區專項發展資金申請表》,并按要求補充相關文件材料(材料(七)至材料(十)),報送至所屬區域(閔行、長寧、青浦、嘉定)指定主管部門(單位)初審,初審合格后由相關區屬主管部門(單位)出具初審意見,并報商務區管委會審核。初審不通過的項目,由區屬主管部門(單位)告知項目單位。
??6、上傳。初審通過的項目,由區屬主管部門(單位)組織申報單位將全部材料電子版(材料(一)至材料(十一))及初審意見上傳至商務區官網專項發展資金管理信息系統。
??7、評審。商務區管委會受理相關申報后,對申報對象進行資格審核和材料完整性、真實性、有效性審核,開展實地考察。由商務區管委會相關處室依程序牽頭組織開展評審工作,并將評審結果報管委會黨組會議審定。
??8、公示。評審通過的項目在商務區官網公示,公示期為 5 個工作日。公示期結束并無異議的,管委會分別會同閔行區政府、長寧區政府、青浦區政府、嘉定區政府下達項目批復意見。
??四、管理要求
??(一)信息報送
??運營管理機構應建立信息報送工作機制,指定專人聯系,根據時間節點和填報要求,向商務區管委會和所屬區政府指定職能部門報送數據及有關材料。
??1、季度信息和年度信息報送。產業園區運營主體機構于每季度季后15日內和年后15日內,報送下列季度信息和年度信息:
??(1)園區建設運營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公共配套服務建設運營情況、入駐企業數、營收、載體面積去化情況、在談或儲備項目、主導產業發展情況等;
??(2)日常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與園區企業簽署的租賃合同及補充合同、園區規劃方案、重大項目進展情況、舉辦的相關產業活動、入駐企業重要成果、年度計劃和總結等。
??2、特殊事項信息報送。已通過預審核的特色產業園區出現以下變更情形的,應在變更前與商務區管委會和所屬區政府指定職能部門報備。
??(1)園區名稱發生變更;
??(2)園區功能、產權、物業范圍發生變更;
??(3)園區特色導向發生變更;
??(4)園區專業運營團隊發生變更;
??(5)園區申報主體的企事業性質、股權、主要負責人變更。
??(二)現場考察
??商務區管委會和區屬主管部門(單位)不定期開展現場考察,考察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園區建設規劃、入駐企業、營商環境、公共配套服務等情況。
??五、退出機制
??(一)已通過審核的特色產業園區運營管理機構因園區特色定位、經營情況等自身原因自愿退出的,應向商務區管委會提出申請,取消商務區特色產業園區資格。
??(二)已通過審核的特色產業園區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商務區管委會確認后,取消商務區特色產業園區資格,并予以公告摘牌,自取消之日起3年內不再受理其申請。
??1、不按相關規定進行信息報送或不配合商務區管委會現場考察,經提醒后仍不改正的;
??2、信息報送材料等存在重大虛報瞞報,經提醒后仍不改正的;
??3、未按產業定位等要求建設,整改未到達要求的;
??4、其他嚴重違反國家和本市相關規定的。
??(三)取消商務區特色產業園區資格的,收回相關證書和牌匾。
??六、附則
??1、本申報指南實施過程中如遇國家、本市或管委會頒布新政策,則按相關規定執行。
??2、本申報指南由上海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3、本申報指南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附件:
??1、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特色產業園區申請表
??2、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特色產業園區專項發展資金申請表
??上海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管理委員會
??2025年4月28日
??附件1:
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特色產業園區申請表
園區申報主體情況 | 單位名稱 | ? | 法定代表人 | ? |
注冊地址 | ? | |||
經營地址 | ?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 | |||
聯 系 人 | ? | 聯系電話 | ? | |
園區類型 | □新籌建類 ?□存量更新類 | |||
園區名稱 | ? | 園區地址 | ? | |
定位主導產業 | ? | 入駐率(%) | ? | |
總建筑面積(平方米) | ? | 主導特色企業數占比(%) | ? | |
可租用面積(平方米) | ? | 上年度總產值(營收)(萬元) | ? | |
特色產業園區 建設及規劃簡介 | (概括材料不超過一頁紙,詳細信息以申請材料為準) ? | |||
申報主體及運營團隊簡介 | ? | |||
是否獲得相關資質(授牌) | □是 ?????? 獲得資質(授牌)稱號:???????????????????????? 資質(授牌)授予部門:???????????????????????? (請提供資質(授牌)證明文件) | |||
□否 | ||||
? 申請公司法人代表鄭重聲明: 已了解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特色產業園區支持政策審核實施意見,承諾表格所填寫資料及證明材料真實有效,并愿意承擔相應責任。 ? ? 法人代表簽字: ???????????????公司蓋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年 ?月 ?日 | ||||
? ? 屬地主管部門(單位)意見: ? ? ? ??????????????????????????????????蓋章: ? ? ? ? ? ? ? ? ? ? ? ? ? ? ? ? ? ? ? ? ? ?年 ?月 ?日 ? | ||||
??注:1.此表一式三份,由虹橋商務區管委會、所在區人民政府和申請企業各留一份;2.證明材料作為附件。
??附件2:
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特色產業園區專項發展資金申請表
園區申報主體情況 | 單位名稱 | ? | 法定代表人 | ? |
注冊地址 | ? | |||
經營地址 | ?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 | |||
聯 系 人 | ? | 聯系電話 | ? | |
園區類型 | □新籌建類 ?£存量更新類 | |||
園區名稱 | ? | 園區地址 | ? | |
定位主導產業 | ? | 入駐率(%) | ? | |
總建筑面積(平方米) | ? | 主導特色企業數占比(%) | ? | |
可租用面積(平方米) | ? | 上年度總產值(營收)(萬元) | ? | |
專項資金申請明細 | ????? 1、公共配套服務建設獎勵:??????????????萬元 2、運營獎勵:??????????????萬元 | |||
園區建設情況概括 | (概括材料不超過一頁紙,詳細信息以申請材料為準) ? | |||
是否獲得相關資質(授牌) | □是 ?????? 獲得資質(授牌)稱號:???????????????????????? 資質(授牌)授予部門:???????????????????????? (請提供資質(授牌)證明文件) | |||
□否 | ||||
? 申請公司法人代表鄭重聲明: 已了解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特色產業園區支持政策審核實施意見,承諾表格所填寫資料及證明材料真實有效,并愿意承擔相應責任。 ? ? 法人代表簽字: ???????????????公司蓋章: ? ? ? ? ? ? ? ? ? ? ? ? ? ? ? ? ? ? ? ? ? ?年 ?月 ?日 | ||||
? 屬地主管部門(單位)意見: ? ? ? ??????????????????????????????????蓋章: ? ? ? ? ? ? ? ? ? ? ? ? ? ? ? ? ? ? ? ? ? ? ?年? ?月? ?日 ? | ||||
??注:1.此表一式三份,由虹橋商務區管委會、所在區人民政府和申請企業各留一份;2.證明材料作為附件。
上海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產業扶持政策公益咨詢電話:021-64398555




